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单位:
我处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时,发现部分项目立项资料存在不完善、不规范等问题。为规范今后项目立项工作,减轻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负担,同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,现提出如下建议:
1、 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立项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①年度经费预算通知;②审批单位(财务处)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年度预算批准的项目明细,项目明细应含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、项目实施内容等。
2、 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立项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①按学校基建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的立项请示,请示应包括至少三方面内容:一是立项原因,二是具体的施工地点、主要实施内容,三是所需经费金额;②预算或实施方案可作为立项请示的附件。
海南大学审计处
2020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