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安排和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21日起,对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黄国标同志2015年7月至2021年5月这一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审计。
上一条:2021年审计公告第10号 下一条:2021年审计公告第8号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