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安排和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21日起,对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原党总支书记汪热明同志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这一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审计。
上一条:2021年审计公告第7号 下一条:2021年审计公告第5号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