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审计公告第5号
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8年6月25日起,对人事处原处长刘雯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期间为2007年11月至2015年6月。
//www.hainanu.edu.cn
上一条:审计处召开“一岗双责”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期末工作总结部署会 下一条:2018年审计公告第4号
【关闭】